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5.3.4-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刑場

說明:

涉及為匪宣傳的高草、楊源盛、蕭彩祥等三人被判處死刑,於1952年2月22日上午六時執行。 第一頁檔案是判刑確定後,保安司令部發函給憲兵第八團,希望其派員協助處刑,並有軍法官楊觀伯監刑,其地點由水源路刑場改至川端橋一帶。 第二頁檔案與前一則同一日發出,是保安司令部函請臺北市政府準備三具棺木及派遣收屍人協助掩埋。

案名:

高草等案

檔號:

A305440000C/0042/276.11/98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

川端橋保安司令部高草楊觀伯憲兵第八團

課綱條目:

歷Rb-Ⅴ-1現代的國家暴力;地Fb-Ⅴ-14文史研究應用

事件年:

民國41年(1952)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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