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刑場
檔案資源編號:
15.3.4-2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刑場
說明:
在調查局偵破的「中共中央社會部臺灣工作站」于非案中,共有105人涉案人員,其中30人被判死刑。第一張檔案為涉案相關人員蕭明華、鄭福春、周哲夫、吳國祥等四人於1950年11月8日執行死刑,離開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的釋票回證,交由憲兵第四團執行。第二張檔案紀錄執行時間是當天凌晨6時,在臺北市馬場町。第三張檔案為蕭明華死後由其嫂嫂到極樂殯儀館領回屍體之證明書。第四張檔案為當地里長報告憲兵第四團執行時所使用的子彈數量。
案名:
蕭明華案
檔號:
A305440000C/0043/276.11/9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
吳國祥;周哲夫;馬場町;國防部;極樂殯儀館;槍決;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鄭福春;憲兵第四團;蕭明華
課綱條目:
歷Rb-Ⅴ-1現代的國家暴力;地Fb-Ⅴ-13文史研究應用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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