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5.3.4-2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刑場

說明:

在調查局偵破的「中共中央社會部臺灣工作站」于非案中,共有105人涉案人員,其中30人被判死刑。第一張檔案為涉案相關人員蕭明華、鄭福春、周哲夫、吳國祥等四人於1950年11月8日執行死刑,離開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的釋票回證,交由憲兵第四團執行。第二張檔案紀錄執行時間是當天凌晨6時,在臺北市馬場町。第三張檔案為蕭明華死後由其嫂嫂到極樂殯儀館領回屍體之證明書。第四張檔案為當地里長報告憲兵第四團執行時所使用的子彈數量。

案名:

蕭明華案

檔號:

A305440000C/0043/276.11/9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

吳國祥周哲夫馬場町國防部極樂殯儀館槍決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鄭福春憲兵第四團蕭明華

課綱條目:

歷Rb-Ⅴ-1現代的國家暴力;地Fb-Ⅴ-13文史研究應用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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