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5.2.6-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被列為「可疑分子」的女性

說明:

1950年8月11日曾碧麗在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受審訊,1949年4月與李蒼降結婚,丈夫沒有叫她參加共產黨,只拿《唯物論》給她看。並陳述兩人的獨生女在保密局生產,「因用刑太利〔厲〕害,未滿十月生產」,由於身體衰弱,孩子有病,希望能保外治療。

案名:

鍾浩東等

檔號:

A305440000C/0039/273.4/48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

《唯物論》生產刑求李蒼降保密局曾碧麗

課綱條目:

社2b-Ⅳ-2感受個人或不同群體在社會處境中的經歷與情緒,並了解其抉擇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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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被列為「可疑分子」的女性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被列為「可疑分子」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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