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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15.1.8-5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說明:

朱諶之,又名朱楓,浙江鎮海人,畢業自寧波女子師範學堂。1947年在上海由女同學的遊說下加入共黨,1949年11月自港來臺,主要負責聯繫陳澤民、吳石二人,並將自吳石處獲取的情報回覆予陳澤民。吳石與朱諶之前後秘會6次,之所以破獲,係因蔡孝乾被抓而供出。1950年2月,朱諶之在舟山群島的鎮海被捕,根據官方檔案記載她遭以「共同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而著手實行」罪名判處死刑。 此份國防部檔案顯示,軍法官做出審判之前,必須先通過總統蔣介石認可,方才得對外公告。

案名:

吳石等洩漏軍機案

檔號:

A305000000C/0038/1571.2/742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

關鍵詞:

朱諶之吳石軍法官核覆國防部陳寶倉

課綱條目:

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20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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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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