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5.1.8-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說明:

賴瓊煙,臺中人,臺中師範附屬小學畢業後,學習洋裁。曾任臺中市皇民奉公會佣員、香港陸軍醫院看護助手、臺中市皇民奉公會打字員、臺北聯勤總部陸軍總醫院物品管理室護理員等工作。戰時,賴瓊煙因與葉陶、楊逵等人往來密切,萌生抗日思想並同情左翼理念; 1947年正式由廖瑞發引介加入共黨,並被要求發展婦女黨員、抄寫共黨文件、交通聯繫工作等。1948年年中經季澐牽線,認識同是地下黨員的羅定天,遂改由羅定天領導。 根據官方檔案記載,賴瓊煙被捕後,因「從事間諜傳送繕寫宣傳文件……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處無期徒刑,後遭改判死刑。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數沒收。 賴瓊煙的住宅由於是日產,屬於省府日產管理處所有,在其被捕不久便由保密局向省府承租。這兩份檔案顯示,由於不同部門間消息的不流通,保安司令部前往查封賴瓊煙財產時,赫然發現其住宅業已被其他單位使用。

案名:

季澐等案

檔號:

A305440000C/0043/276.11/11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

關鍵詞:

日產沒收財產保安司令部保密局臺灣省政府日產管理處憲兵第四團賴瓊煙

課綱條目:

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8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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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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