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秀峯,浙江杭州人,浙江省立女中畢業,曾任浙江抗敵自衛團第一支隊政工隊員、青年團金華分團宣傳股長、青年團直屬臺灣區團部籌備處女青年科代理科長、臺灣省黨部婦運會常務委員等職務。1946年初,在潘華的引介下入黨,並在二二八事件前夕接獲季澐聯繫。嚴秀峯主要僅透露蔣介石召見其夫李友邦的情形及上層政治發展等,最後被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名,處以有期徒刑十年
由於嚴秀峯在入獄前身體業已狀況不斷,服役之初便申請保外就醫; 第一張檔案指出,國安局觀察到嚴氏藉身體尚未痊癒之名,刻意拖延不願返回獄中。第三件檔案指出,保密局發現該局看守所代理所長侵吞嚴秀峯所帶現金70元,遂將該款項追繳發還予嚴氏; 第四件檔案則是警務處接獲線報,與嚴秀峯同病房的許金玉之親戚受嚴氏囑託與某外省籍課長聯繫,警方唯恐事情擴大遂要求深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