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澐,江蘇南通人,暨南大學教育系肄業,蘇州教育學院文史地專修科、上海新聞專科學校畢業。1940年1月為抗日故,加入中共成為預備黨員,隨後主要負責推動學生、學運等工作。季澐於1946年3月抵臺,6月與張志忠結婚,先後擔任臺北女子師範、嘉義市立商職、臺北省立補習學校、臺北市省立第一女中、臺北市大同中學等校教員,在楊春霖的引導下從事刺探情報工作,並吸收嚴秀峯等人參加。1949年,隨著光明報案的破獲,張志忠、季澐夫婦亦相繼被捕。季澐被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的罪名判處死刑,於1950年11月18日押赴馬場町槍決。
第二、三張檔案係季澐的偵訊筆錄,第四張是當地里長證明季澐等人確已遭槍決的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