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5.1.7-4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參與光明報與印發左翼書刊的女性

說明:

蕭志明又名鍾蕭聖蘭,廣東梅縣人,來臺後因丈夫鍾國輝的關係,於1948年中加入鍾浩東領導的省工委基隆中學支部,並於1949年底被捕。由於蕭志明沒有負責任何工作,被捕以來亦坦承自白,遂以「參加叛亂之組織」判刑5年,1950年底以來先後關押臺北、臺南監獄,1953年1月移交綠島感訓,並於1954年11月轉交生教所。 此份檔案是蕭志明於生教所期間的考核表,所方評估蕭志明「表現、思想已改正,行為良好,擬請准予結訓。」出獄前,受刑人在獲得兩名保證人作保後,簽署不再犯的誓書,並填寫日後志願調查表。蕭志明於1955年8月24日保釋出獄。

案名:

鍾浩東等

檔號:

A305440000C/0039/273.4/48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

考核表保證人保釋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誓書蕭志明鍾浩東鍾國輝鍾蕭聖蘭

課綱條目:

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4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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