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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15.1.7-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參與光明報與印發左翼書刊的女性

說明:

蕭道應、黃怡珍在被捕後隨即向官方自新,供出其他參與、涉入人士。黃怡珍,汐止人,畢業於福州陶淑女子中學,戰後回臺擔任基隆中學教員、北一女庶務組長、大同中學教員等。任職於北一女期間認識了中共黨員季澐,並加入了地下黨組織,閱讀不少中共相關文件與討論會,並參與共黨的婦女工作。 蕭、黃兩人自新後獲政府運用,並未遭關押,人身自由未遭限制,政府更為兩人安排工作。例如第五張檔案顯示,調查局特別為黃怡珍發函省社會處協調有關北投育幼院工作。

案名:

台共蕭道應、黃怡珍案

檔號:

AA11010000F/0039/FA1-1/00172

檔案來源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關鍵詞:

內政部調查局自新人員佳冬支部黃怡珍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蕭道應

課綱條目:

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3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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