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參與光明報與印發左翼書刊的女性
檔案資源編號:
15.1.7-1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參與光明報與印發左翼書刊的女性
說明:
保密局局長毛人鳳呈報東南軍政長官公署陳誠有關偵破光明報組織一案,並概述涉案的30名人物背景及其活動。其中,共有張奕明、蔣蘊瑜、戴芷芳、林獻香等四名女性涉入,除共黨成員張奕明處以死刑外,其餘三位本省籍人士皆以「過去受日寇統治達五十年,」對政治咸無深刻認識,勝利後間斐利用此種缺點進行宣傳,以致有少數臺胞受其煽動、為其利用,從事叛國行為。故本案臺籍人犯於被捕後經以說服方式,曉以大義,皆能澈底瞭解過去錯誤,坦承供出全部關係,不無可憫之處……均擬從輕發落,予以感訓,已是政府之寬大德意。」
案名:
陸有勝等匪諜案
檔號:
A305000000C/0038/1571.2/742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
關鍵詞:
光明報;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林獻香;保密局;國防部;基隆市工委會;張奕明;蔣蘊瑜;戴芷芳;鍾浩東
課綱條目:
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1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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