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8日黃端瑛任教於陽明山管理局陽明山國民學校時被保安司令部派來校拘提,校方為她陳情,敘述黃端瑛平時在校教學認真,工作努力,亦少外出或友人書件來往,生活情形尤屬可憫,家有三口,六歲長子罹患肺病正謀就醫中,拘捕之日其子啼哭不停,旁人皆惻悽不忍目睹,黃教師的弟弟黃癸林任職樟腦局工務科,願以身家作保,希望能讓其姊保外候傳、撫育小孩。校方亦詢問保安司令部是否能盡早審理,讓黃端瑛早日返家。
第四張檔案為6月8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派上尉龐濟人會同陽明山警察所永福派出所之巡佐李鴻圖逮捕黃端瑛後所填寫的〈會同拘提人犯三聯單〉,拘提的原因僅寫「因案」二字。
第五、六張檔案為保安司令部針對黃癸林為其姊能否保外候傳,由保密局局長毛人鳳回覆該黃端瑛被捕後「供認」於1948年間經張彩霞(即張金爵,已獲案、判刑)介紹加入匪黨組織,1953年7月已經全案偵結,送保安司令部審理,因此否決保外候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