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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14.1.4-4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臺灣禁歌>各種查禁律令>出版法
說明:
民國62年(1973),依據新修正〈出版法〉的規定,行政院新聞局成為審查出版品的中央機關,在地方仍為省(市)政府,出版品的審查標準則依據〈出版法〉第三十二的規定辦理。
案由:
新修正出版法
案名:
出版法
檔號:
A200000000A/0041/2082602/0003
檔案來源機關:
總統府
關鍵詞:
出版法;戒嚴;查禁律令;禁歌
課綱條目:
公Bc-V-1 社會規範如何維護社會秩序與形成社會控制?在什麼情形下,規範會受到質疑而改變?;公Bh-V-1 人民日常生活如何受到行政法的影響?行政法有哪些重要的原理原則?;歷 Rb-V-1 現代的國家暴力;歷 Rb-V-2 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事件年:
民國62年(1973)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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