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檔案資源編號:
4.4.11-4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說明:
戒嚴期間「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公布後,民國76年7月3日行政院公布「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共七章,包括總則、入出境許可、入出境及境內安全檢查、入出管制區之許可、管制區之禁建限建、軍事審判機關移送司法機關案件之處理、附則,全文五十條。
案由:
前桃園縣長因案被通緝流亡海外且屢次闖關企圖回國,司法警察機關未履行職權依法逮捕一案經本年九月十三日本院第一千九百十四次會議決定准予備查
案名:
前桃園縣長許信良自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廿五日因案被通緝,流亡海外多方攻訐政府且屢次闖關企圖回國
檔號:
A700000000A/0040/031900/00096/1/017
檔案來源機關:
監察院
關鍵詞:
戒嚴;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事件年:
民國77年(198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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