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1.2.1.1-3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期間的國共合作與衝突>國共合作>共赴國難宣言發表

說明:
本檔案說明盧溝橋事變爆發後,蔣中正及國民政府認為抵禦外侮,應該不分黨派,在抗戰的旗幟下,都有報國殺敵的機會,因而在中共發表「共赴國難宣言」後,依據其中「取消紅軍名義及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之要點,而有後續共軍收編之舉。

案名:制裁新四軍叛亂紀實

檔號:0020/130/373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共赴國難宣言盧溝橋事變

事件年代:民國26年(193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期間的國共合作與衝突>國共合作>共赴國難宣言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