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5.2.1-2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藝文界的蔡瑞月與崔小萍
說明: 蔡瑞月雖因鄭臣嚴等案被捕,但在1950年7月24日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草擬的判決書上蔡瑞月之名字被劃掉,並在簽呈上記載蔡瑞月當時留在保安處繼續偵訊。
8月26日保安處致軍法處的便箋則指出早在8月4日便將蔡瑞月送新生總隊感訓一年。
案名:鄭臣嚴等
檔號:A305440000C/0039/273.4/537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感訓;軍法處;蔡瑞月;鄭臣嚴;保安處;新生總隊
課綱條目:社2b-Ⅳ-3感受個人或不同群體在社會處境中的經歷與情緒,並了解其抉擇
事件年代: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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