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5.3.7-2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生產教育實驗所(後改為仁愛教育實驗所)
說明: 1960年朱瑜刑期將屆滿前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填寫的〈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新生考核表〉,在家庭狀況欄位可見當時其丈夫洪世鼎還被關押於綠島新生訓導處,兒子洪維健則與母親一同被編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第五班。
案由:新生刑期代執行屆滿擬請轉函軍監立案以憑辦理結訓
案名:簡茂興等案
檔號:B3750187701/0039/1571/88224477/165/082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朱瑜;洪世鼎;洪維健
課綱條目:歷Rb-Ⅴ-1現代的國家暴力;地Fb-Ⅴ-22文史研究應用
事件年代:民國49年(196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