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15.3.3-2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審判地: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與軍法處看守所

說明:
許金玉於1957年9月因傷寒病送臺北醫院住院治療,隔月中因軍人監獄人員觀察其復原情形尚好、已脫離險境,遂要求提回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寄押一天,並於10月18日提回軍人監獄關押單人監。

案由:女犯許君一名因身病體弱經由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提回本監繼續執行

案名:非法顛覆案

檔號:B3750187701/0039/1571.3/1111/14/021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臺北醫院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臺灣軍人監獄許金玉保外就醫

課綱條目:歷Rb-Ⅴ-1現代的國家暴力;地Fb-Ⅴ-9文史研究應用

事件年代: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審判地: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與軍法處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