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5.2.6-4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被列為「可疑分子」的女性
說明: 曾碧麗出獄後任職於蘆洲鄉衛生所護士兼藥劑生,她的居住地與工作時的言行舉止都受到監視,從1953年臺北縣警察局呈報省警務處的〈台北縣警察局社會治安調查報告〉看到監視者寫報告認為她不適合在會常與民眾接近的機關任職。
案名:可疑分子考管-李曾碧麗可疑案
檔號:AA01010000C/0042/205/0955
檔案來源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關鍵詞:曾碧麗;蘆洲鄉衛生所;臺北縣警察局;臺北縣警察局社會治安調查報告
課綱條目:社2b-Ⅳ-2感受個人或不同群體在社會處境中的經歷與情緒,並了解其抉擇
事件年代:民國42年(1953)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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