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5.1.8-4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說明: 張奕明,廣東人。1938年起投入共黨活動。1947年來臺後,經鍾桂蘭介紹出任基隆中學幹事,隸屬於省工委基隆市工委會,受林英傑指揮。其主要工作是印刷光明報、各類左翼口號。1949年因光明報案曝光被捕,隨即遭判處死刑,並於同年12月10日上午十時綁赴馬場町槍決。
案名:陸有勝等匪諜案
檔號:A305000000C/0038/1571.2/7421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
關鍵詞:東南軍政長官公署;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馬場町;憲兵第四團;張奕明;基隆市工委會;光明報;槍決
課綱條目: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9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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