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5.1.8-3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說明: 賴瓊煙,臺中人,臺中師範附屬小學畢業後,學習洋裁。曾任臺中市皇民奉公會佣員、香港陸軍醫院看護助手、臺中市皇民奉公會打字員、臺北聯勤總部陸軍總醫院物品管理室護理員等工作。戰時,賴瓊煙因與葉陶、楊逵等人往來密切,萌生抗日思想並同情左翼理念; 1947年正式由廖瑞發引介加入共黨,並被要求發展婦女黨員、抄寫共黨文件、交通聯繫工作等。1948年年中經季澐牽線,認識同是地下黨員的羅定天,遂改由羅定天領導。
根據官方檔案記載,賴瓊煙被捕後,因「從事間諜傳送繕寫宣傳文件……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處無期徒刑,後遭改判死刑。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數沒收。
賴瓊煙的住宅由於是日產,屬於省府日產管理處所有,在其被捕不久便由保密局向省府承租。這兩份檔案顯示,由於不同部門間消息的不流通,保安司令部前往查封賴瓊煙財產時,赫然發現其住宅業已被其他單位使用。
案名:季澐等案
檔號:A305440000C/0043/276.11/11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
關鍵詞:日產;保密局;保安司令部;憲兵第四團;賴瓊煙;臺灣省政府日產管理處;沒收財產
課綱條目: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8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代: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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