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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15.1.8-2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

說明:
嚴秀峯,浙江杭州人,浙江省立女中畢業,曾任浙江抗敵自衛團第一支隊政工隊員、青年團金華分團宣傳股長、青年團直屬臺灣區團部籌備處女青年科代理科長、臺灣省黨部婦運會常務委員等職務。1946年初,在潘華的引介下入黨,並在二二八事件前夕接獲季澐聯繫。嚴秀峯主要僅透露蔣介石召見其夫李友邦的情形及上層政治發展等,最後被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名,處以有期徒刑十年 由於嚴秀峯在入獄前身體業已狀況不斷,服役之初便申請保外就醫; 第一張檔案指出,國安局觀察到嚴氏藉身體尚未痊癒之名,刻意拖延不願返回獄中。第三件檔案指出,保密局發現該局看守所代理所長侵吞嚴秀峯所帶現金70元,遂將該款項追繳發還予嚴氏; 第四件檔案則是警務處接獲線報,與嚴秀峯同病房的許金玉之親戚受嚴氏囑託與某外省籍課長聯繫,警方唯恐事情擴大遂要求深入調查。

案名:季澐等案

檔號:A305440000C/0043/276.11/11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

關鍵詞:國家安全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嚴秀峯省立臺北醫院李友邦婦科疾病保外就醫

課綱條目: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7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代: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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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中國共產黨女黨員在臺灣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