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5.1.7-4
主題: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參與光明報與印發左翼書刊的女性
說明: 蕭志明又名鍾蕭聖蘭,廣東梅縣人,來臺後因丈夫鍾國輝的關係,於1948年中加入鍾浩東領導的省工委基隆中學支部,並於1949年底被捕。由於蕭志明沒有負責任何工作,被捕以來亦坦承自白,遂以「參加叛亂之組織」判刑5年,1950年底以來先後關押臺北、臺南監獄,1953年1月移交綠島感訓,並於1954年11月轉交生教所。
此份檔案是蕭志明於生教所期間的考核表,所方評估蕭志明「表現、思想已改正,行為良好,擬請准予結訓。」出獄前,受刑人在獲得兩名保證人作保後,簽署不再犯的誓書,並填寫日後志願調查表。蕭志明於1955年8月24日保釋出獄。
案名:鍾浩東等
檔號:A305440000C/0039/273.4/481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鍾浩東;蕭志明;鍾蕭聖蘭;鍾國輝;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考核表;保證人;誓書;保釋
課綱條目: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4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事件年代: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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