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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3.3.5-1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烽火歲月下人民的困頓與因應>敬軍運動

說明:
本件係民國28年1月9日行政院函領《抗戰軍隊通過時民眾致敬辦法》。辦法規定抗戰軍隊通過時,車輛與行人應停止通行,民眾則以脫帽、行注目禮方式向軍隊致敬。

案名:宣慰褒揚辦法

檔號:B5018230601/0027/0351.21/301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

關鍵詞:對日抗戰抗戰軍隊通過時民眾致敬辦法

事件年代:民國28年(193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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