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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3.1.24-1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傷兵與救護

說明:
軍政部為中央傷兵管理處草擬〈傷愈官兵出院歸隊辦法〉,建議修正條文,規定傷癒官兵出院歸隊時,其應得犒賞、薪餉、歸隊等費用,概由中央機關照規定發放。

案名:抗日受傷官兵愈歸隊辦法

檔號:B5018230601/0026/0256.3/5001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軍政部傷兵與救護傷兵管理處

事件年代:民國26年(193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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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傷兵與救護